2016年11月6日7時48分,廣平縣公安局接到被害人王某某報警,其停放在廣平縣東湖小區的電動自行車電瓶被盜,同時被盜的還有廣安小區內其他多名住戶的電瓶。
由于犯罪嫌疑人集中作案數起,群眾財物損失數額大,社會影響惡劣,廣平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郭杰立即指示:要限期破案,追贓挽損,嚴厲打擊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刑警大隊大隊長李春濤帶領民警對其展開偵查,指揮城區中隊民警首先對現場進行勘察,走訪、詢問多名受害者,并調取小區內監控視頻,在視頻中發現盜竊小區內的電車、電瓶是為四名犯罪嫌疑人,他們駕駛一輛白色中華牌轎車,停放在小區大門旁邊后進入到小區內實施盜竊,盜竊完后將電動車電瓶裝在汽車內拉走。在掌握犯罪嫌疑人體貌特征以及案發時間段后,為了畢其功于一役,辦案民警在固定證據的同時,調取大量沿街路段天網視頻對四名犯罪嫌疑人進行追蹤,但犯罪嫌疑人具有很強的反偵察能力,最后在一處沒有監控探頭的小路上消失匿跡。
2016年11月16日02時許,該犯罪團伙又一次駕駛作案車輛來到出現在視野,并盜竊小區內的電瓶20余組及兩輛電動三輪車。辦案民警并沒有打草驚蛇,而是進行悄悄跟蹤,直至魏縣某村犯罪嫌疑人藏匿點處,在掌握犯罪嫌疑人藏匿點位置后,于11月17日中午12時,刑警大隊辦案民警會同巡特警隊員在犯罪嫌疑人藏匿處將四名犯罪嫌疑人一并抓獲。
至此廣平縣廣安小區、東湖小區系列盜竊電動車電瓶、電動車案順利告破。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來源:廣平縣公安局 通訊員:單廷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