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晚,峰峰礦區公安分局太安派出所在轄區巡邏時,發現有居民在家中燃放爆竹,當民警入戶調查執法過程中,遭遇三名犯罪嫌疑人暴力抗法。
隨即,區公安分局立即組織督察、技術、巡警、刑警等部門趕赴事發地點。經過連夜奮戰,固定證據后,依法將涉案嫌疑人傳喚到案。
經查,2月8日當晚,太安派出所執勤人員在帶離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人李某時,其大兒子李某、二兒子李某某(在逃)、鄰居牛某上前以持刀威脅、暴力等手段妨礙民警執法,性質惡劣。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牛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違法行為人李某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被給予行政處罰。
(微觀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