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護環境,守護碧水藍天,已逐漸成為人們的共識。近年來,在“1231”發展戰略的引領下,全區人民團結協作,為實現“礦區變景區”貢獻自己的力量,我們的生態環境得到了極大的改善。然而,總有人背道而馳,破壞全區人民的勞動成果,置生態文明建設成果于不顧,污染破壞我們的生存環境。這些人,該抓!
近日,峰峰礦區公安分局偵破兩起污染環境案件↓↓↓
01
△ 犯罪嫌疑人田某霞
2019年9月 21 日上午,在峰峰礦區義井鎮邯鄲電瓷廠原鍋爐房內,發現有非法清洗廢舊塑料的加工點,經對該加工點水泥池內污水進行取樣化驗,檢測結果為 PH12、砷 32 微克/升、汞 1.4 微克/升、COD25800 毫克/升、氨氮 22.79 毫克/升.PH 值為 12 的水質屬于強堿。
根據兩高關于辦理污染環境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第一條第五項之規定,田某霞開辦的廢舊塑料粉碎清洗攤點,利用滲井、暗管、滲坑排放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犯罪嫌疑人田某霞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之規定,涉嫌污染環境。為查清田某霞的犯罪事實,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第四項之規定,依法對犯罪嫌疑人田某霞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02
△ 被處罰人申某成
2019年9月22日,合信鋼鐵有限公司收到邯鄲市人民政府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后,申某成拒不執行燒結機停產的決定,燒結機仍間歇性生產;9月 24日,合信鋼鐵有限公司收到邯鄲市人民政府發布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后,拒不執行燒結機停產的決定,燒結機仍間歇性生產。申某成作為合信鋼鐵有限公司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應當對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負有主要責任。目前,違法行為人申某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在此,公安機關正告恣意破壞生態環境的不法分子,違法偷排偷放污染物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從重查處,堅決打擊!
(微觀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