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的大自然里一片芬芳爛漫
丁香、月季、薔薇開得格外美麗
不過
可不是所有的花
都能隨便開
這個就不行
↓↓↓
這是“罌 粟”
雖然開的很艷麗
卻是名副其實的“毒花”
不僅如此
罌粟花還是國家法律明確禁止私種的花
禁毒工作關乎國家命運
關乎民族興衰
關乎人民健康
近年來,經過全區人民的共同努力
各部門齊抓共管
未發生大面積種植毒品原植物的案(事)件
禁毒工作取得顯著成績
但總有一些人抱著僥幸的心理
種植罌粟挑戰法律的威嚴
↓↓↓
5月8日,公安分局接轄區群眾舉報,西固義鄉附近有疑似罌粟類植物出現。公安分局高度重視,組織精干警力對可疑區域開展全方位搜索。在經過大量摸排后,民警鎖定幾處閉門院落,通過蹲守突擊,成功在一農家后院隱蔽處鏟除一處罌粟田,共查獲結果期罌粟428株,抓獲違法行為人一名,現違法人員已被依法治安拘留。
△區政府黨組成員、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高江濤隨警作戰
5月9日, 新市區派出所民警聯合社區工作人員在轄區巡邏中,發現春光東區一單元樓后種植有7株罌粟,民警當即通過走訪,鎖定違法行為人。并依法對其作出處罰。
罌粟是提取毒品海洛因的主要毒品源植物,長期使用容易成癮,慢性中毒,嚴重危害身體,成為民間常說的“鴉片鬼”。嚴重的還會因呼吸困難而送命。它和大麻,古柯并稱為三大毒品植物。
種植罌粟的法律后果
私自種植罌粟是違法行為;長期使用罌粟止痛、當調料,會引起人體不良反應,并且驗毒會呈陽性,甚至造成毒駕等衍生違法行為。
我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有明確規定: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植物的,一律強制鏟除;同時規定:種植罌粟數量五百株以上的或者抗拒鏟除的、或經公安機關處理后又種植的,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應受刑事懲罰。
對于種植數量較少尚不構成犯罪的,則給予治安行政處罰,在《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中規定: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的,處以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可給予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警方提示
凡主動上交非法持有的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或種子的,可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凡被發現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公安機關將依據有關規定從嚴進行處罰。
請大家增強識毒、防毒、拒毒意識,關愛身邊親友,共同筑牢禁毒防線, 爭做禁毒戰爭監督員、戰斗員、志愿者,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打擊處理涉毒行為。
如遇有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行為,請速速撥打110或到轄區派出所刑警隊進行舉報。
種植罌粟,
不管什么理由都不是理由!
一株都不行!
禁絕毒品,功在當代,利在千秋,
讓我們攜起手來,
自覺遠離毒品、抵制毒品,
不種毒、不吸毒,
為構建美麗峰峰、文明城市,
貢獻自己的力量!
(微觀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