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馬線是行人的安全線、生命線
是城市文明的縮影
禮讓行人則是縮影中最直接的表現
一個“讓”字,是交通規則對行人的關懷
也體現了交通參與者的文明
從2月1日起,峰峰礦區正式向不禮讓斑馬線的交通違法行為亮劍。交警部門在兆豐廣場路口和交通飯店路口的斑馬線處安裝了攝像頭,對不禮讓斑馬線的行為進行抓拍和查處。望各位市民在出行時要牢記交通規則,文明出行,從我做起。
▲兆豐廣場路口斑馬線處
▲交通飯店路口斑馬線處
我們應該在什么情況下禮讓斑馬線呢?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的規定:
1、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
2、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3、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如若發現機動車未禮讓行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者處以罰款50元,記3分。
小編呼吁
行人在馬路上行走時一定要走斑馬線
廣大機動車司機也要在斑馬線前禮讓行人
文明出行,從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