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肥鄉區
推動建筑業和房地產業復工復業的
十條措施
為進一步推動全區建筑業和房地產業復工復業,奪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雙勝利,結合肥鄉區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分級落實管控措施。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取消道路通行限制,對實行流動性管控的城區小區、農村村組,進出人員和車輛分別進行必要的體溫檢測、登記和消殺后,一律予以放行,不得限制人員和車輛通行。
二、嚴格落實企業幫扶。嚴格執行《河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間建筑工地開(復)工工作指南》“六不原則”和七個條件,要建立對口幫扶企業復工復產工作機制,組織業務骨干下沉各項目工地,精準掌握項目信息,主動提供上門服務,緊緊圍繞復工復產相關政策措施,及時協調解決有關困難和問題。要建立復工復業問題臺賬,實行銷號管理,積極推進各項工程復工復業。
三、加強質量安全管理。對建筑業和房地產相關工程項目復工實行施工質量、安全條件承諾審核制(除含有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的項目外),由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部門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四、從簡辦理健康證明。復工復業人員實行實名制備案,針對確實無法提供健康證明的來肥務工人員,除來自湖北等重疫區人員外,復工復業人員由建設(開發)企業及施工企業負責對人員近14天活動情況進行排查并出具證明材料,員工本人填寫個人健康登記表,做出自覺履行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規義務的承諾。
五、區別落實隔離要求。復工復業人員返崗時,除來自湖北等重疫區人員外,對其他外省、直轄市等地區的務工人員在進行必要的健康監測(核酸檢測)后,一律取消隔離要求。
六、加快施工許可審批。新開工的房屋和市政設施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實行網上審批,不見面審批,建設(開發)單位可按照法定條件做出書面承諾,審批機關可直接作出施工許可。
七、緩解房地產開發項目資金壓力。對在疫情防控期間至結束后6個月內取得施工許可的項目,可調整預售許可審批條件,將形象進度要求調整為預售樓棟完成投資不低于25%;同時,可調低預售資金重點監管比例(數額),或增加撥付節點,或對預售資金實行前移一個節點進行撥付??梢詫⒅攸c監管資金數額降低10%-20%。在此期間,撥付的預售資金可用于與項目防疫相關的支出。
八、保障建筑企業工程資金。疫情防控期間,要督促建設(開發)單位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建筑企業工程款,同時,落實農民工工資專戶制度,鼓勵建設単位提前預支工程款,不得形成新的“兩拖欠”行為;允許企業疫情防控支出列入成本,對疫情防控期間繼續施工的項目,施工中產生的疫情防護物資費用、防護人員費用等防疫成本,經建設(開發)及施工企業雙方據實簽證后列入工程造價予以追加。施工企業使用疫情防護費應當專款專用,確保施工人員人身健康。
九、保障建筑材料供應。建立商品混凝土等主要建材供應調度機制,要把生產能力強、信譽好、措施管控有力的商品混疑土生產企業和揚塵管控到位的施工項目納入環保正面清單,保障疫情期間建設項目正常開工復工。同時,要在大氣治理、公路運輸、城市管理、渣土運輸等管理環節,給予溝通協調,幫扶幫辦。
十、做好企業用工幫扶。主動收集建筑工地開復工用工需求,支持施工企業優先使用肥鄉區人員,及時發布用工信息,組織企業有序做好農民工復工返崗的疫情防控和服務保障工作。要做好勞務人員返場復工的交通安全保障工作。鼓勵支持相關企業點對點組織專車接駁外地員工。
邯鄲市肥鄉區疫情防控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