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酒駕我們說得多啦
都說“吃一塹長一智”
可有些人被查了一次又一次
殊不知后果嚴重!
8月1日12時45分許
肥鄉區榮蘭線與正義街口
執勤民警發現李某駕駛
一輛無牌二輪摩托車
立即攔下并進行呼氣測試
經測試結果為38.5mg/100ml
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民警網上查詢核實
發現李某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屬無證駕駛
據了解該駕駛人李某,54歲
肥鄉區天臺山鎮大康堡村人
2011年11月3日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被交警部門處罰過
區公安局根據相關規定
對李某無證駕駛、二次酒駕、
駕駛無牌機動車一并處罰
接到處罰決定書時,李某后悔莫及
8月12日
肥鄉區李某因涉嫌無證駕駛、二次酒駕
被依法行政拘留
交警提醒
一次酒駕,終生記錄在案。酒后駕駛一旦被查處,交警信息平臺會終生記錄其違法行為,經學習重新恢復駕駛資格后,不論何時何地,不管間隔多長時間,再次飲酒駕駛均屬于“二次酒駕”。
(微觀肥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