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散煤污染、保障群眾健康
肥鄉區人民政府特此發布
關于調整禁煤區域的通告
向散煤發出全面圍剿令!
散煤是相對于工業用途燃煤而言的,主要指炊事、取暖等非工業用途的煤炭。害處很大!散煤燃燒后放出的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粉塵、氮氧化物等氣體都將直接危害人體健康,導致癌變,還嚴重影響大氣環境,產生酸雨等污染效應。
邯鄲市肥鄉區人民政府
關于調整禁煤區域的
通 告
肥政規〔2018〕1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邯鄲市2018年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邯氣領〔2018〕2號)和《邯鄲市肥鄉區2018年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肥氣領〔2018〕3號)等要求,區政府決定將城區建成區(東至東環路、西至九鼎街、南至吉安路、北至富安路)和劃入到邯鄲市傳輸通道區域內的繞城高速西部區域劃定為禁煤區?,F將有關事項現通告如下:
一、禁運。禁煤區內全面禁止運輸散煤(運煤通道過境車輛除外),違者由區交警部門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二、禁儲。禁煤區內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儲存、囤積散煤。現有散煤儲存場所由所在鄉(鎮)政府負責清理清場。
三、禁售。全面取締禁煤區范圍內散煤經銷場所,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經營銷售散煤。
四、禁燃。全區范圍內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門店、流動攤點等嚴禁使用散煤和其他高污染燃料;禁煤區內居民住戶日常炊事、取暖等活動全面禁止使用散煤和其他高污染燃料。凡集中供熱、清潔能源取暖不能覆蓋的單位和居民,由潔凈型煤進行托底。
五、強化監督。區政府在區環保分局、區工商和食藥監局、區發改局設置舉報電話,分別是8555404、8559901、8562227。歡迎廣大群眾舉報違規經營銷售、采購、囤積、使用和運輸燃煤等行為。
六、嚴格執法。區政府將組織相關行政執法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對進入肥鄉境內的各類煤炭運輸車輛進行嚴格查處,對違反規定在禁煤區內儲存、銷售散煤的依法予以從重處罰;對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特此通告。
邯鄲市肥鄉區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3日
深入推進全面禁止散煤
我們將不會再被黑灰色的煙迷得睜不開眼
路邊的煤渣也會從我們身邊遠去
周圍的空氣會更加清新
肥鄉的藍天白云也將擁抱整個冬季!
編 輯 | 尹兆偉、蘭亞偉
校 對 | 宋曉璞
責任校審 | 高 峰(發改局)
(微觀肥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