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圍繞宣傳工作。大隊以“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為載體,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組織民警深入中小學校、企事業單位、鄉鎮農村、社區,大力宣傳交通安全知識,提高廣大群眾對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認識,調動廣大交通參與者參與平安交通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同時,要求執勤民警在查糾違法過程中,堅持宣傳先行、處罰在后,通過警示教育,提高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做到安全守法駕車出行。
二、圍繞路面管控工作。大隊結合各類專項治理活動,堅持以事故多發路段為重點,實施重點巡查防控,確保轄區主要道路不漏管、不失控,提高路面見警率和民警管事率,做到“白天見警車、晚上見警燈”,始終保持路面嚴管態勢,采取錯時與延時結合、定點檢查與流動巡查結合、查處與教育結合的方式,嚴查客車、“校車”超員、超速行駛、無牌無證、酒后駕駛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對過往的客車、校車、危險化學品運輸等重點車輛做到嚴管嚴查,對嚴重交通違法一律實行上限處罰。
三、圍繞事故隱患整治。大隊繼續抓好道路安全隱患點段和事故多發路段的排查工作,認真分析查找危險路段、事故隱患的成因,督促相關部門對事故黑點進行整治。短期內不能完成整治的,采取強化巡查疏導、加強宣傳提示和增設臨時安全設施等措施,切實加大重點路段管控力度,落實好各項交通安全防范措施。
四、圍繞規范執法工作。大隊要求民警在整治行動中,規范使用酒精測試儀、測速儀、記錄儀等執法裝備,嚴格遵守《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的要求,規范執法程序,使用文明用語,深化便民服務,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加強執法環節中的宣傳教育,做到重查糾、重教育、重服務,最大限度地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五、圍繞校園安全工作。大隊持續開展校園及周邊交通秩序整治,全面排查校車及其駕駛人情況,進一步完善校園周邊交通安全設施,與學校協調加強校車管理,確保校車安全行駛,保障廣大學生的交通安全。通過上安全課、張貼圖片、懸掛標語、播放光盤等形式,有針對性地對中小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進一步加大校園周邊路段交通管控力度,延長校門前和周邊道路執勤時間,集中警力不間斷的對學校門前及周邊道路亂停亂放、超速行駛、違法載人等行為嚴厲查處,確保交通高峰時間學校周邊交通順暢、秩序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