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對事故受害人和現場目擊證人的詢問,偵查人員了解到:10日下午,一輛牌照號為魯D303**的小型轎車,沿縣城內大名府路自西向東行駛至萬大街路口西側時,追尾撞上裴某某駕駛的小型轎車。肇事后,該肇事車非但不停車保護現場,反而向東快速逃跑,逃跑過程中至大名府路美食林商場門前時,又撞上了正在騎電動車的趙某某,造成趙某某受傷,趙某某所騎的電動車被掛在了肇事車輪胎一側呈拖行狀態,在車輛拖行電動車的情況下,肇事車仍然繼續向東逃跑,至大名府路冠興商場附近時,又撞上田某某駕駛的輕型普通貨車,后又與康某某駕駛的小型轎車相撞,事故造成以上車輛不同程度損壞。多次肇事后,肇事車駕駛人仍然駕車繼續向東逃跑,后因肇事車輛損壞不能繼續行駛,駕駛人棄車逃逸。
事故中隊在追查中找到了被遺棄在三里店環島北原酒廠路段的肇事車輛,并在車輛附近發現一雙肇事人逃跑時丟下的拖鞋。民警們根據現場情況斷定,肇事人在赤腳的情況下一定跑不遠,就“以肇事車輛棄車地點為中心,展開直徑千米范圍的排查”。幾位辦案民警們及時把“肇事人赤腳逃跑”這一信息,通過各自的手機微信朋友圈,迅速發到手機微信上,發動熟人和朋友合力抓捕該嫌疑人,短短半小時內,民警們就接到七八條類似發現赤腳肇事人的群眾舉報消息,進行到位核實后,均予以排除。
同時,大名交警大隊偵逃中隊民警分成若干搜捕小組,對附近小區和道路進行排查,詢問了上百名居民和路人,不抓住肇事嫌疑人決不收兵!
經過近兩個小時的走訪核查,當天傍晚19時左右,正在大名縣商貿城小區附近排查的民警接到群眾舉報稱,發現有一名未穿鞋陌生人正神色慌張的在小區游蕩,他們馬上趕到了該小區,經過審查和群眾指認,該人員正是在大名府路狂奔的“瘋狂”肇事逃逸者,隨即被民警當場控制。
大名民警核實,該“瘋狂”肇事人是魏縣籍的王某某,系酒后駕駛機動車,碰撞多車后逃逸。經酒精檢測,該人員血液內酒精含量達到215.9mg/100ml,已涉嫌危險駕駛罪。目前,嫌疑人王某某已被拘留, 大名大隊事故處理部門將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對其進行嚴肅處理。
大名縣交警大隊全體民警奉勸廣大的司機朋友和人民群眾牢記:喝酒別開車,開車莫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