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10時,磁縣交警大隊事故科接黃沙中隊轉警,在邢都公路崗子窯路段,兩輛重型自卸貨車相撞,一輛車輛逃逸。接到報警后,事故科逃逸中隊中隊長姚海青立即帶領民警趕赴現場投入勘查工作。
事故現場,一輛車牌號為冀DP51XX(歐曼牌)重型自卸貨車車頭嚴重變形,司機被卡在里邊,生死不明,民警趕緊配合同時趕到的消防隊員救出傷員,送至峰峰醫院搶救,后經醫院搶救無效死。(死者郝某某,46歲,峰峰羊角鋪人)。這是一起典型的交通肇事逃逸事故,辦案民警一邊勘察現場,一邊逐級匯報案情,磁縣公安局副局長、交警大隊長鄭克勇接報后立即指示啟動逃逸事故偵破預案,成立3.15專案組,調集警力,全力投入案件偵破之中。
經過專案組民警勘查事故現場確認,事故原因是兩輛重型自卸車對向行駛,由北向南的車輛彎道超車,導致由南向北的冀DP51XX(歐曼牌)重型自卸貨車車頭撞到對向行駛的重型自卸貨車側后部,肇事車輛向南逃逸。根據肇事車輛逃逸方向,民警立即調取案發現場南一公里處的民用監控,發現一輛(紅巖牌)的重型自卸貨車,后擋板脫落在地上,沿221省道向南行駛,辦案民警通過推算該車行駛至事故現場時間相吻合,鎖定該車為嫌疑車輛。然而,由于民用視頻探頭受本身清晰度及自然光線的影響,民警未能看清這臺車輛的號牌,這無異增加了追查的難度。結合車輛外觀和磨損狀況,分析該車是運輸石頭,而從事運輸石頭車輛岳城鎮最多,民警大量走訪事故現場附近的群眾,調查去往岳城的路線,經過反復推敲,鎖定走向岳城方向的一條小路,以此為突破口,專案組民警分頭行動,一路民警沿肇事車輛逃跑方向及石料廠尋找,另一路從事故現場至岳城鎮的小路查找并沿路查尋汽修廠。
經過4個小時的奔波與忙碌,下午2時許,在講岳線路南一汽車修理店停著一輛無牌照的(紅巖牌)重型自卸貨車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下車查看該車后擋板損壞程度和現場相撞車輛痕跡吻合。通過修理廠老板聯系車主,在民警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勸說下,迫使肇事司機賈某到磁縣交警大隊事故科投案自首,在進一步調查中發現,肇事車輛駕駛人賈某某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期間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屬無證駕駛。
經詢問:2016年3月15日上午,賈某某(男,35歲,時村營鄉下垣人)駕駛冀DH98XX(紅巖牌)暗紅色重型自卸貨車,行駛至在邢都公路崗子窯路段一彎道超車,導致與對向行駛的冀DP51XX歐曼牌)重型自卸貨車撞到其車上,但賈某某因無證駕駛,心里害怕,一心逃離現場,從漳河灘沿小路,將車送到講岳線路南一汽車修理店,把牌照卸下來,讓修理師傅盡快將車修好,但終究沒有逃過辦案民警的慧眼。
目前,犯罪嫌疑人賈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案情迷茫,民警馬不停蹄,追蹤肇事者在事故中隱遁的蛛絲馬跡;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經過4個小時的不懈努力,終于將交通肇事逃逸者緝拿歸案。至此,歷經4個小時的“3.15”交通肇事逃逸案圓滿告破,磁縣交警用實際行動向磁縣人民又交上了一份滿意的答卷。